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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四章 吃貨的福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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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人力有限,所以牛棚修建的很簡單,僅僅能夠遮風擋雨,每天的放牧餵食都是交給星期五來做。

一共十二頭奶牛,雖然只有三頭正在哺乳期,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元氣爆發,改變了它們的體質,產奶量倒是相當的驚人,最弱的一頭也能一天產奶30公斤左右。

牛奶可是好東西,現在就連星期五在內,每天早晨都有一杯鮮奶喝,剩下的自然是儲存了起來。

夏野先去牛棚檢查了一下奶牛們,確定身體狀況良好後,走進了儲藏室,裏面有不少新近燒制的大陶罐,裝滿了牛奶。

因為已經靜置了兩天,所以牛奶早已自然分層,表面有一些塊狀物,這些就是凝結的乳脂。

夏野用大木勺把乳脂撈出來,倒進了一個陶罐中,密封後,開始用力的震蕩搖晃。

這一步,普通人做起來很累,可是對於擁有千石之力的夏野來說,簡直連熱身都算不上。

二十分鐘後,打開陶罐,夏野看到裏面出現了大團大團的凝固物,他用手指沾了一些,舔了舔。

“還行!”

夏野咂了咂嘴,品嘗味道,這個就是新鮮奶油,一會兒用來提取黃油,剩下的那些就是脫脂牛奶,這種牛奶適合老年人、高血壓,還有肥胖人群食用。

“主人,水已經燒開了!”

星期五除了還帶一些口音以外,日常說話已經很通順了,可見語言天賦相當不錯。

一口大石鍋,裏面是開水,接著在開水中,再放入一個小陶鍋,將新鮮奶油倒進去,加熱之後,奶油就開始融化,直到分層。

上層那些黃色的油脂,就是黃油,下層的白色物質就是乳酪,把這個過程繼續,直到水分蒸發,下層乳酪大量減少後,放在通風陰冷的地方,第二天就會變成塊狀物,這便是黃油。

“只有這麽點?”

小菘果很心疼,一百斤牛奶,最後只做出三斤多黃油,這也太浪費了吧?而且她嘗了一口,還不好吃。

“這個東西的熱量很高,行軍打仗帶一些,非常抗餓!”

夏野笑了,背一百斤牛奶還是背三斤黃油,答案顯然意見,再說有了黃油,才能做出好吃的西點。

蛋糕最早發源於英國,材料很簡單,只有四種,把相同的重量糖、面粉、雞蛋、以及黃油混合在一起,就可以做出蛋糕。

這種食物傳入法國的時候,因為各種材料都用了四分之一,因此也叫作四分之一蛋糕。

“把黃油放軟後,用力攪拌,使空氣混入膨大,也叫‘打發’,切記,是放軟化,而不是融化,不然就膨脹不起來!”

夏野敘說要點。

“嗯!”

小菘果點頭,但是完全不懂!

“分幾次加入紅糖,加入雞蛋,註意要每次攪拌均勻以後再加入,這樣可以避免油蛋分離。”

夏野的大廚舅舅也會烤蛋糕,他跟著看過幾次,太難得不會,但是做這種最基礎的西點,還是沒問題的。

“嗯!嗯!”

小菘果繼續點頭。

“接下來就是篩入面粉,沒有低筋面粉,所以就用這個了,還有這一步有個小技巧,攪拌的時候不是畫圈攪拌,而是用切拌方式,以防面粉起筋。”

夏野來的時候,已經從墨蕪蘅那裏定制了全套的青銅廚具,所以用起來相當順手。

等到所有前置工序完成,就是烘焙了。

夏野用的‘烤爐’是一個大石窖,上面和下面全都掏空,上面空間小,用來放置蛋糕,下面則是堆積木炭加熱。

這個東西的弊端就是火候不好掌握,不過在部落時代,也不能奢求太多了,好在有人盯著。

一個小時後,蛋糕出爐,一股香氣立刻彌漫在空氣中。

吸!吸!

菘果使勁的吸了吸鼻子,看著烤至焦黃的蛋糕,口水情不自禁的順著嘴角流了下來。

蛋糕胖胖的,漲漲的,好漂亮呀!

夏野將餐刀插入蛋糕,剛剛切開一條縫隙,熱氣便帶著香味冒了出來。

“嘗嘗吧!”

夏野遞給了菘果一小塊。

小蘿莉啊嗚一口,直接吞進了嘴裏,隨著牙齒用力,便是一種無法言喻的觸感,就像咬在雲朵上一樣。

香醇美味,綿甜可口!

小菘果吞咽完畢,沒有吃第二口,就把之前認為最好吃的草莓蜜餞排到了第二檔去。

蜜餞除了甜,其實並沒有太大的優勢,說到底就是水果加糖,但是蛋糕不同,這個口感,這個香甜,無論是帶給舌尖上的觸感還是鼻端的香氣,都是絕讚。

這是會讓人忍不住一口氣吃完的美食。

星期五聞著香氣就過來了,看著小主人美滋滋的表情,羨慕的直流口水。

夏野切了一塊遞給星期五。

野人奴隸接過,並沒有吃,而是激動的匍匐在地,親吻夏野的靴子,也就這種慷慨的主人,才會和奴隸分享美食。

夏野嘗了一塊,也就那樣,但是星期五卻要激動死了,突然嗷嗷的大叫了起來,甚至興奮的來回奔跑,用拳頭捶打胸口。

“你搞毛呀?”

夏野一腦門黑線,不知道的話還以為自己做出興奮劑了呢。

“好吃!超好吃!”

星期五感慨。

“嗯!”

小菘果已經顧不上說話了。

“如果真的好吃,你們為什麽沒有爆衣?”

夏野吐槽了一句,開始做面包,至於蛋糕和奶油,就是當個零食吃,畢竟肉食才是這個時代最有營養的東西。

“可惜令月姐姐吃不到了!”

小菘果有點失落。

“放心吧,會有機會的!”

夏野摸了摸菘果的頭,小蘿莉很懂事:“星期五,吃完的話,我要交給你一件很重要的工作!”

“我一定拼死完成!”

星期五趕緊吞咽掉食物,拍著胸口保證。

“你是野人,和那些野人部落打交道要輕松容易一些,你現在去拜訪朝歌附近的野人部落,問一問他們周邊有沒有什麽奇怪的地貌,哦,就是地方,比如綠色的石頭山,紅色的泥土!”

夏野吩咐。

“還有這種地方?”

星期五一臉懵逼的撓頭,他當然不知道綠色的石頭山就是因為富含青銅礦脈,而紅色的泥土則是富鐵礦。

“反正把那些和尋常不同的地區都記住!”

夏野叮囑:“我會給你準備一些鹽巴,作為交易物。”

“我一定好好幹!”

星期五激動了,鹽巴可是硬通貨,自己帶著雪鹽去,絕對會成為那些部落的貴客,一定好吃好喝招待。

“事不宜遲,吃完午飯就出發吧!”

夏野催促,他需要金屬礦脈,這是部落發家的基石,不然沒有武器,說什麽都白搭。

“嗯!”

星期五沒有害怕,開始準備鹽巴和半個月的幹糧,他知道這一趟旅行很冒險,但是他滿懷鬥志。

“我要成為主人的嫡系!”

星期五非常看好朝歌的未來,以後肯定會有一位位強大的英雄加入部落,自己要提升在主人心中的地位,不被放棄,就必須展現出價值。

就在星期五幻想著美好未來的時候,夏鬥帶著一支土偶兵團,進入了朝歌十裏的範圍。

“下一個獵物在哪呢?快出來吧!”

夏鬥碎碎念著,瞪大了眼睛張望,他牽著五匹馬,馬背上馱滿了物資,都是他這一路遠征劫掠來的。

汪!汪!

兩頭訓練有素的獵犬在楓樹林中穿梭,尋找部落的痕跡和人類的氣味。

夏鬥出身於一個中產家庭,受過良好的教育,本身資源和情報又豐富,所以部落建造的很快。

事業順利,似乎幸運女神也就垂青了,夏鬥外出打野的時候,竟然發現了一個泥潭。

這種泥潭是自然建築,可以誕生土偶,雖然只是普通兵種,但是架不住出兵率高。

只要元氣和泥土充足,一天可以誕生至少三只。

夏鬥很有戰術頭腦,他立刻改變原有計劃,放棄了建造泉水塔和英雄祭壇,而是先建成了泥潭,接著將元氣塔的輸送率開到最大,甚至把帶來的元氣石也都投入了進去。

僅僅十天,三十七只土偶完成,夏鬥便迫不及待的帶著這支大軍外出打野了。

開局階段,大多數部落年輕人的選擇都是先守好部落,努力發展,先完成五大基礎建築,擁有一點自保力量。

有的人為了部落安全,甚至連周遭的環境都不察看,也不清除威脅,天天呆在部落中,深怕被襲擊時無人防守。

可是人再守,數量也有限,根本扛不住夏鬥的這支土偶兵團。

土偶身高一米八,膀大腰圓,看上去就像兵馬俑,武器盡管是簡陋的木棒和石錘,但是這些家夥沒有痛覺,也不會畏懼和退縮,一窩蜂的沖上去圍毆敵人,還是很有殺傷力的。

靠著這種不講理的rush戰術,夏鬥沿路推平了六座部落,其中有一座甚至是他以前看不順眼的一個情敵所有。

砍下對方的頭顱後,夏鬥信心爆棚,只覺得連日來的郁悶之氣一洩而空,念頭完全通達了。

“還剩二十只土偶,再推兩座部落就可以返程了。”

夏鬥倒不是害怕,而是準備回去補充一波兵源,然後在沿著另一個方向掃蕩,他一定要利用好這個開局階段。

“這麽完美的開局,我一定要盡快擴大戰果,到時候什麽天才夏桀夏士蓮,統統吃屎去吧,本酋長會讓你們知道什麽叫做真正的天才!”

夏鬥冷笑著,隨即聽到獵犬的叫聲突然大了起來,他立刻開始加速,很快,便透過樹枝的間隙,看到了一座鳥巢狀的建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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